11月8日《照明设计师》技师/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
为满足高技能人才的用人需求,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,北京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依据《照明设计师》国家职业技能标准,拟定2015年11月开展第三期“照明设计师”(原舞台灯光照明工)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工作。该职业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国办发[2007]73号文件“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”及最近人社部发[2014]53号文件“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”两个文件的规定,对“照明设计师”的认定属于职业资格准入类的水平评价。
一、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
职业名称:照明设计师
职业等级:有三个职业等级,分别为:助理照明设计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照明设计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照明设计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职业定义: 根据空间的功能性质,对室内外环境进行综合设计的人员。
职业能力特征: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、表达能力、沟通能力、计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视觉、听觉正常,色觉敏锐。
职业范围:照明工程、照明应用、生产厂商灯具研发设计。
认证对象:
1、建筑设计院、所及工程安装单位的照明设计人员;
2、厅堂、广场、喷泉水幕、城市建筑物艺术照明设计及安装调试人员;
3、体育场馆灯光照明设计及安装调试人员;
4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会议厅智能照明设计及安装调试人员;
5、剧场、影剧院、多功能厅、歌舞厅、演播厅、音乐酒吧等灯光照明工程设计及设备集成安装调试人员;
6、文艺团体演出灯光设计、舞台艺术灯光管理人员。
二、申报条件与认证时间
基本文化程度:大专毕业(或国家承认的同等学历)
照明设计师(二级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2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。
3、已取得舞台灯光照明工(三级)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高级照明设计师(一级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
2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3年以上。
3、已取得舞台灯光照明工(二级)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报名及认证时间:
1、报名时间:2015年10月20日—11月1日;
2、认证时间:2015年11月08日—15日。
三、培训与鉴定
1、考前强化采取理论与操作技能相结合的教学方式。结合职业特点,注重实效,通过案例分析和个性化指导,以提升考生职业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水平达到即定目标,满足科技发展与市场经济对“照明设计师”技能人才的需求。
2、鉴定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实施。鉴定方式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,照明设计师、高级照明设计师还须通过论文答辩与综合评审。
3、核发证书,为成绩合格者办理相应等级的《照明设计师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,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统一打印、加盖公章。此证书为中英文对照,在全国范围内通用,并作为境外就业、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。
四、定向招生报名
1、以演艺、演播及景观艺术照明为主;
2、第二期认证班拟定向招生照明设计师(二级)、高级照明设计师(一级)共30名;
3、定向是指满足申报条件之一的公共场所艺术照明设计人员、电视照明设计人员,专业文艺演出灯光照明设计人员和影视舞台灯具生产厂商、代理商的灯光照明从业人员。
4、报名材料:
①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②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③、学历证书复印件。
④、工作年限证明。
⑤、照明设计师鉴定申请表。
(1-5项各一份)
⑥、本人蓝底2寸近照2张。
5、费用:所收费用含报名费、教材资料费、培训及考前强化费、鉴定费等全部费用。
(二级)照明设计师 4900元/人
(一级)高级照明设计师 5800元/人
6、报名咨询与缴费:提前电话咨询报名事项,填表后携带报名资料前来办理报名手续。开班报到当日领取教材、资料及课表。
联 系 人: 姚老师 陈老师
联系电话: 010-53671611 13661239020
报名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京传媒总部基地
- 2015第一期期照明设计师(原舞台灯光照明工)课程班报到通知2015-03-01
- 2015年3月16号灯光师《照明设计师》国家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开课2015-03-02
- 2015年3月16号灯光师《照明设计师》国家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开课2015-03-02
- 3月15日灯光师(照明设计师)高级班外地学员北京报到2015-03-15
- 2015年第一期灯光师培训/舞台灯光师培训班开课啦!2015-03-16